2月23日,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室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领学《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会议指出,党中央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会议强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条例》的制定实施,必将有力推动新时代党史和文献事业高质量发展,必将极大提升党史和文献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党史和文献部门要深刻把握前所未有的时代机遇,发扬历史主动精神,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切实把《条例》学习好领会好,将其贯穿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科学制定党史和文献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正确履行新时代赋予党史和文献工作的职责使命,主动作为、凝聚合力,充分发挥自治区党史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履行牵头职责,推动构建“大党史”工作格局,落实落细《条例》的相关要求。要准确理解党史和文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持续推进党史研究、文献编辑、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党史和文献力量。
室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委)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室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