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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省工委板塘据点遗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6/5 9:42:12    来源:


    中共广西省工委板塘据点遗址位于柳江县穿山镇板塘村。
    1942年7月,桂林“七九”事件发生后,在国民党右派的白色恐怖之下,广西党组织为了保存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国民党统治区执行“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省工委决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农村。这是从城市撤退,向农村挺进的战略转移。1942年8月黄彰任省工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他以商人的身份,转移到来宾县的大湾乡。黄彰指示当地的共产党员甘化民在大湾乡开办“天马运输行”,为党组织筹集活动经费,并在“天马运输行”建立省工委的交通站。由于大湾乡经济繁荣,来往人员及环境复杂,省工委机关的工作人员有暴露的危险。黄彰在大湾活动一段时间后,便通过甘化民父亲的关系,到柳江县穿山乡板塘村开辟工作据点。
    板塘村地处柳江、象县、来宾三县交界处,俗称“三不管地区”。板塘村村民莫定朝,曾任穿山民团团总,与甘化民的父亲认“老庚”。莫定朝有钱有势,在穿山一带很有威望,他的小儿子莫正荣和甘化民同龄,两家常有来往。甘化民将黄彰带到板塘村与莫定朝见面之后,商谈办砖瓦窑的事情,莫定朝爽快答应。
    1942年冬,黄彰和夫人高天梅及工作人员刘琼3人到达板塘村, 住在莫定朝的儿子莫正荣家。高天梅和刘琼都是共产党员。他们以办砖瓦厂为掩护,在穿山开展革命活动。他们在板塘村落脚后,那里便成为广西省工委的一个联络据点。
    黄彰到板塘村后,立即着手筹建砖瓦厂。他们请人在板塘村村西头利用荒地挖土建窑。黄彰的公开身份是瓦厂的“老板”,高天梅是“老板娘”,刘琼是家中的一名“帮工”。因为黄彰是老板,可以经常外出走动,只有高天梅和刘琼长住板塘村。黄彰还经常到各地了解情况,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他们初来时住莫正荣家,砖瓦厂开工后不久,就搬到离村子不远的莫定朝家的一间用来晒烟叶的小屋,当地人称之为“烟房”。为了开展地下活动,凡是党组织或上级派来与黄彰见面的,一律由甘化民安排,通过共产党员杨林引见;来往的一切信件,均由杨林负责转送。1943年8月,黄彰把“七九”事件中撤退的党员安置稳妥后, 着手考虑安排党的工作。

中共广西省工委板塘据点遗址现状

    1944年8月,中共广西省工委书记钱兴到柳江县穿山乡板塘村和黄彰会面,研究如何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及南方局的指示精神,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广西省工委通过了有名的关于开展武装抗日斗争的“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争”的《八月决定》。这个决定很快传达下去,成为各地党组织的行动纲领。《八月决定》提出,广西党组织当前的中心任务是
    “一切为了建立抗日武装”“一切为了发展游击战争”。广西省工委指示全省各地党组织揭露国民党顽固派不战而退的政策,揭露桂系顽固派的反共行径,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抗日保家乡的游击斗争,努力创建抗日武装队伍,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八月决定》还指出,为了避免桂系当局的打击,应参加桂系组织的各种武装斗争,从中争取领导权,做好统一战线工作,争取当地父老绅士的支持,在部队中建立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八月决定》对广西开展抗日武装斗争的最高要求是创建抗日根据地,认为创建根据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统治者已经逃跑或瓦解了;(2)我方力量相当强大;(3)适宜于开展游击战;(4)有两年以上的时间。省工委认为,桂东北、桂东南是日军入侵广西的要道,我党的力量也比较强,有创建根据地的条件。对开展抗日武装斗争提出的最低要求是:(1)如不能建立根据地,则扩大党的政治影响,宣传华北、华中解放区的各种进步民主措施;(2)扩大党的组织和群众组织,尤其是武装方面;(3)在战斗中锻炼、教育、认识干部,学习武装斗争;(4)尽可能从敌人手中夺取一部分武器;(5)解决部分经济困难的问题,建立党的经济基础。省工委还要求各特委、县委、特支、支部根据情况独立作战。因此,省工委把主要力量集中于桂东、桂东北及桂东南地区,并由书记钱兴分工负责桂东及桂东北,代理副书记黄彰负责桂东南。钱兴离开板塘村不久,黄彰也离开板塘村到桂东南向各县委、特支、支部传达《八月决定》的精神。12月,高天梅、刘琼撤出板塘村,省工委的这一据点也自然撤销。
    广西省工委的《八月决定》,及时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在敌占区放手发动群众,大力宣传和组织抗日武装斗争的精神,使广西各地的党组织有了更明确的斗争目标,把组织开展武装斗争作为党的中心任务;对于有组织地打击日本侵略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抗战必胜的信心,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从1942年到1944年,中共广西省工委在板塘村设立工作据点长达2年,对领导广西的革命斗争起了很大的作用。中共广西省工委板塘据点遗址现只剩部分残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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