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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二十条措施
作者:     发布时间:2020/4/2 11:02:39    来源:广西司法厅官方网站


    为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化水平,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方案》,提出4个方面20条举措。
    总体要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
    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
    全面梳理相关法规规章,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规章,完善动物防疫法规,加快推进生物安全立法,加快推进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规章,完善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修订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加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精神,以最严格的法规规章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
    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
    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及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关于依法打击涉新冠肺炎疫情违法犯罪的通告》,重点严厉打击14类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深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法、司法机构和人员要带头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
加强对依法防控的正面宣传,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接地气、形式灵活、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及时公布有关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加强组织实施
    将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列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2020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组织实施。

责编: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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