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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进无纸化办公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2/27 10:37:20    来源:


各市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各处、机关党委:
    为强化新型冠状病毒(简称新冠肺炎,NCP)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有关通知精神,我室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进无纸化办公。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月11日起,我室不接受、不下达纸质文件、材料。我室印发的文件、材料,由文印室印制1份纸质版,扫描成后与WORD版一并由秘书处通过“区市党史文秘微信群”(秘书处负责文秘工作的同志负责建立并维护)发给各市,各市接收、办理;需要发放、通报我室全体干部职工的,由秘书处在室防控微信群上发布,如只发放、通报部分同志的,按照规定的范围通过微信转发。各市上报的文件、材料,请扫描后与WORD版一并通过“区市党史文秘微信群”发给我室秘书处接收、办理。
    二、我室呈请室领导批阅的重要文件、材料,由秘书处负责文秘工作的同志填列办文单,扫描,通过一对一微信或短信发呈室领导批阅;一般性文件、材料,可电话、短信报告主要内容,请室领导批阅。需转有关处委阅处的文件、材料,以及处委之间的文件、材料传递、转办、会办,参照上述办法办理。室领导批阅意见等需保留的电子信息,截图打印一并归档。秘书处及其他处委经办人要在办文单或相关文件、材料上做好记录。
    三、我室防控微信群、处长微信群、区市党史文秘微信群、区市秘书科长群、各处委微信群均作为工作微信群,由相关处委负责维护,群内同志收到有关文件、材料后,要及时应答、阅办。所有同志在上班和休息时间,都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我室将参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及自治区党委工作机关推进情况,加快实施我室办公自动化项目。各市室也要根据需要加快推进办公自动化。
    五、涉密文件、材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严禁通过非密网络传输。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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