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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9/8/29 17:16:46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室是自治区中国共产党党史研究部门,也是自治区党委主管党史业务的工作部门。基本职能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研究中共广西历史,宣传党的历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服务等。
    (二)负责中共广西历史的征集、整理、核实、研究、编纂工作。
    (三)负责制定中共广西地方史征集研究的中、长期工作规划,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
    (四)负责组织重要党史人物、重大党史事件的纪念活动,负责广西重大革命历史事件、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的拍摄、党史书籍、党史期刊、党史回忆录、红色旅游、党史人物生平事迹的编纂、出版、审核工作,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史重点文物保护、开发工作。
    (五)负责向自治区直属机关、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党史工作部门传达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指示;指导、协调各市、县(市)党史工作;组织全区党史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
    (六)指导广西中共党史学会工作。
    (七)承办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党史研究室)和自治区党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室是自治区党委直属正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我室无下级预决算单位,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为部门本级决算。
    (一)机构情况。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印发〈中共广西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13〕36号)精神,我室内设机构设置为:秘书处、科研管理处、宣传教育处、征研一处、征研二处、征研三处、机关党委,共7个处室。
    (二)人员情况。我室全额拨款编制人数39人(事业编制35人,机关后勤服务控制数4人)。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7人,其中:事业实有人数33人,比上年减少1人,原因是退休1名干部;机关后勤服务实有人数4人,与上年相同。2018年末实有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人数5人,与上年相同;退休人数25人,比上年增加1人,原因是当年1名干部退休。

    第二部分:中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723.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4.22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49.02万元,增长25.4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04.2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06.92万元,增长25.6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包括新增预发2018年绩效奖金、调资增发工资、新增物业服务补贴等;二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对党史工作的新要求,当年加大党史工作力度,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同。
    3.经营收入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同。
    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同。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同。
    6.上年结转和结余219.1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2.10万元,增长23.78%,主要原因是有3个项目2017年底前已进行公开招标,但走完流程时间较长,需到2018年才能完成招标及签订合同,申请经费列支结转。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723.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23.40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85.03万元,增长33.8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45.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人员工资支出以及业务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28.81万元,增长32.33%,主要原因是2018年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对党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大党史工作力度,有效实施一批重要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0.8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助支出、离退休物业服务补贴支出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2.98万元,增长110.68%,主要原因一是当年全区统一新增发放离退休物业服务补贴;二是按规定养老保险缴费上年列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当年转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9.2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39万元,增长27.90%,主要原因是当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高。
    4.住房保障支出(类)47.5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14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1名在职干部(退休)。
    5.结余分配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同。
    6.年末结转和结余199.99万元,主要为本年度和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6.01万元,下降15.26%,主要原因是当年加大力度消化往年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3.4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85.03万元,增长33.82%。其中:基本支出939.18万元,项目支出584.22万元。
    本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10.11万元,支出决算为152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8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45.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4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新的工作部署,当年追加预算新增实施党史馆建设等一批项目,项目支出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人员工资以及业务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全区统一追加预算发放离退休物业服务补贴、离退休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助、离退休物业服务补贴和养老保险缴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84万元,支出决算为2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医疗保险机构确定的基数及缴费通知来据实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26万元,支出决算为4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1名在职干部(退休)。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9.1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7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发放2017年度绩效考评奖金、2018年绩效考评预发奖金、统发工资缺口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全区统一追加预算发放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全区统一追加预算发放离退休物业服务补贴、离退休生活补助。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同。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
    本部门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62万元,下降57.06%;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11.59%,主要原因是当年机构改革未实施出国学习项目、当年接待公务来访减少以及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机构改革未实施出国学习项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2万元,下降39.3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有关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82万元,增长133.95%,主要原因是当年我室报废1辆公务车,获调拨1辆公务车,因该车年久失修,维修费用较大。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68万元,平均每辆2.2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29万元,下降90.34%,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21.23%,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的公务来访减少。2018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3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82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当年全区统一追加预算发放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4.87万元,增长20.11%。主要原因一是当年全区新增预算发放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二是当年加大工作力度,日常调研和发放寄送书籍增多,公用差旅费、邮寄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03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2018年度无200万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需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度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3.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2018年度推动广西党史馆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系统开展中共广西历史专题研究以及中共广西地方史征集研究,多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党史国史,通过培训提升全区党史系统业务骨干素质,较好完成了既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自治区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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