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4日,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召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对象教育培训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及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部署全室 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进行培训,并开展典型案例教育。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肖祥华、办公室主任李莎莎到会指导。
会议现场
李振唐主任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增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抓好“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切实做好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李振唐同志讲话
肖祥华组长对参会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建设良好政治生态。
肖祥华同志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黄志勇副主任传达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文件精神,向济萍副主任主持会议。机关党委对两项法规进行解读,结合典型案例明确填报注意事项。
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